書院材料費核銷流程與注意事項
⚠️ 重要提醒
-
請務必於「採買前」先與書院辦公室確認可否核銷。
-
未事先確認者,如品項不符規範,將需自行吸收費用。
Step 1 採買前確認
-
將採買清單交給助理確認是否可核銷。
-
活動核銷目的需與「教育、學習」相關。
不可核銷項目
-
即食食品、飲品/飲料、酒精類、早餐、宵夜
-
空間擺飾、家具廚具、佈置用品
-
包裝(塑膠袋、紙袋、包裝盒等)
-
計程車費、停車費、過路費、運費
-
禮品/禮券、獎品/獎金
-
校內場地費
-
免洗餐具、清潔用品
-
報章雜誌、書籍類
-
其他與教育/學習無關之品項
半額補助原則
-
使用後不可交回的品項,僅補助 50%。
-
例1:食材 500 元 → 只補助 250 元
-
例2:手作材料 1200 元 → 只補助 600 元
-
食材核銷
-
僅限跨用餐時間(午餐 11:30–14:00/晚餐 17:30–20:00)之教育活動。
-
補助上限:120 元/人,核銷半額 60 元/人。
-
需附簽到表與活動照片。
其他限制
-
有販售行為的活動不可核銷。
-
校外活動需自行投保保險,否則不予通過。(保險範本示意、保險費可核銷之目的與身分)
-
服務學習課程統一由課外組投保。
Step 2 購買與發票規範
-
請商家開立:
-
統編:46804804
-
抬頭:國立清華大學
-
-
發票/收據須有清大統編,否則不予核銷。
-
購買日期需與活動日期相差不超過 2 週。
特殊規範
-
食材費用需單獨開發票。(例:同一商家同一時間購買了 烘焙紙 及 可可粉,請分開結帳,一張可可粉發票、一張烘焙紙發票。)
-
影印費用需單獨開發票。(例:同一商家同一時間影印+購買文具,請分開結帳,一張影印發票、一張文具發票。)
-
抬頭不得加上書院名稱。
Step 3 單據整理
-
在發票正面空白處手寫:
-
負責請領人姓名+學號
-
品項名稱(若僅顯示代碼/批號,需補寫詳細品名、單價、數量)
-
-
負責請領人需於校務資訊系統「登錄銀行帳戶」,款項統一匯入該帳戶後再轉交實際支付人。
Step 4 補交資料
-
活動後需補上:
-
活動照片+照片說明
-
相關電子檔(如:海報、講義、簽到表、活動照片)
-
-
例:
-
花錢印海報/講義 → 附海報/講義電子檔
-
食材核銷 → 附簽到表與活動照片
-
Step 5 核銷繳交
-
活動後 1 週內,攜帶所有單據至書院辦公室找助理核銷。
-
發票原則:當月發票需當月完成核銷。
⏰特殊時程(年底核銷)
-
9/30 前:完成 9 月(含以前)發票核銷
-
9/23–9/30:隔一工作日繳交(結案資料可後補)
-
10/01–11/15:依規定時間繳交(不收 09/30 以前單據)
-
11/16–11/25:隔一工作日繳交
-
11/26–11/30:當天 15 點前繳交(不收 11/25 以前單據)
-
12/01–12/15:隔一工作日繳交(不收 11/30 以前單據)
-
12/16 起:依主計室公告,請於活動前先與助理確認
活動企畫書(空白)_20240901更新.docx
此檔案格式具備所有核銷所需之資訊,請下載使用。活動簽到表(空白).docx
活動跨用餐時間欲核銷食品需附參與人員簽到表。食材以補助半額為原則。保險費核銷準備資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