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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學院  國立清華大學

更新【場地借用辦法】

書院場地位於學生宿舍區,再次強調,並無」開放校外收費活動借用

若有需借用書院「實齋講堂」及「仁齋講堂」者,請務必注意更新之書院【場地借用辦法


【場地借用辦法】更新異動處:

1、借用規則

(6) 若為活動,需標明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主辦及協辦其中一項需為書院內單位(清華書院 OO書院),並需附上書院主要負責人。

2、借用步驟

(1) 確認場地借用狀況(確認想借用的場地、時段是否可借用)
(2) 確認欲借用哪個場地(實齋講堂/仁齋講堂)

① 登入自己的Google行事曆
② 選擇欲借用的日期與時間,並填寫以下內容

標題:(課程名/活動名)
日期:
時間:
新增邀請對象:(直接複製欲借用之講堂代碼後填入)
【實齋講堂】請填→ c_oqqmori4rak7hb67ek73makn80@group.calendar.google.com
【仁齋講堂】請填→ c_c178ccdusald5o935ea3mqmknc@group.calendar.google.com
說明:(直接複製下方文字填寫)
1. 主責人姓名 :(社團僅限社長借用)
2. 主責人信箱 :(社團僅限社長借用)
3. 借用團體  :(課程/服學/小組/家族/社團名稱)
4. 課程/活動/社團負責老師:
5. 活動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其中一項需為清華書院 OO書院)
6. 活動宣傳海報:(請上傳檔案,其中需註明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

7. 社團活動申請通過證明:(請上傳檔案,請見
範例
※ 社團社長以課外組提供之名單為準。

3、使用要點(無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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