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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ing Hua Residential College
國立清華大學 清華學院 國立清華大學

材料費核銷事項

Step 1

採買提供  給助理,確認各項材料是否為規定內可核銷。(*活動核銷目的需與教育學習*)

註:無法核銷即食食品飲品禮物禮品禮券獎品獎金校內場地費書籍運費免洗餐具包裝(塑膠袋、紙袋、包裝盒等),以及任何與教育/學習無相關之品項
食材補助需視活動規劃決定,補助區間50~100元(意即按人頭補助,補助額度至少50元/人,最高100元/人,請於繳交企畫書時向助理確認活動性質可申請額度。
)(依簽到表及照片,且教育學習活動時間須為用餐時間方可補助);不可報酒精類飲品;早餐、宵夜不能核銷(因教育部規定)。
註:食材核銷需附上

 

Step 2

購買時請商家開立清大統編統一編號:46804804/收據抬頭:國立清華大學),務必提供具有清大統編的收據發票,若無則無法核銷請款。

註:請見〈發票收據注意事項
註:抬頭請加上書院名稱,抬頭若非「國立清華大學」或「清華大學」皆不予核銷

註:食材費用請單獨一張發票,不與其他材料、品項混開一起。例:同一商家同一時間購買了烘焙紙及可可粉,請分開結帳,一張可可粉發票、一張烘焙紙發票

 

Step 3

整理好單據並在收據、發票正面空白處寫上負責請領人的「姓名+學號」,若發票上未寫清楚購買物品為何,也請在正面空白處補上。

註:收據或發票上的品項須為實際品名,若看不出項目且未附明細,則需手寫上各品項。例:發票上僅有貨號或代碼→手寫上各個品項是甚麼物品/材料;收據上僅寫文具一匹或裝飾物→手寫上是哪些文具及裝飾物,並有各別的數量及單價。
註:負責請領人須於校務資訊系統「登錄銀行帳戶」(校務資訊系統-所得相關查詢-「薪資銀行帳戶登錄」),之後錢會統一匯入代表請領人的戶頭,再由該位請領人將款項發給各實際支付人。

 

Step 4

將活動企劃書補上活動照片及照片說明、整理好所有資料,附上相關電子檔並寄給助理。

例:相關電子檔範例──花錢印製海報/講義→附上海報/講義電子檔
例:相關資料如──食材核銷需有人數根據→附上簽到表。

 

Step 5

活動後2個月內前,攜帶所有單據(各收據、發票及明細等)至書院辦公室找助理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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